无锡市场监管 2025年08月17日 21:15 江苏
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3号,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),针对经营场所登记、名称登记和“个转企”条件等核心内容,结合条文细节与实务操作要点,详细解读如下:
一、经营场所登记规则(第十条至第十三条)
1实体经营场所
登记要求(第十一条):
需提交合法使用证明(如产权证、租赁合同)。
登记机关可简化或免收证明材料,但必须通过数据共享验证场所真实性及使用权属。
多场所登记(第十二条):
允许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登记多个实体经营场所(前置审批项目除外)。
营业执照需完整记载所有经营场所地址。
跨区经营限制:在登记机关辖区外开展需登记的经营活动的,必须新设个体工商户(省级政府另有规定除外)。
2网络经营场所
适用对象(第十三条):
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(如电商卖家)。
登记规则:
经营场所:可登记为电商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地址(如淘宝店铺网址)。
住所:以经营者经常居所为准(与户籍地不一致时优先登记经常居所)。
经营范围标注:必须标注“(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)”。
多平台经营:在两个及以上平台经营的,需登记所有网络经营场所。
禁止情形:
不得使用仅提供域名访问、虚拟主机服务(无实际交易功能)的平台地址。
3混合经营模式
线上线下结合:
必须登记实体经营场所(按第十一条要求)。
可同时登记网络经营场所(需符合第十三条规则)。
二、名称登记规范(第十四条)
1名称构成要求
强制标注:名称中必须含“(个体工商户)”字样(如“合肥市包河区XX商贸行(个体工商户)”)。
行政区划规则:
使用县级行政区划名称(如“合肥市包河区”)。
可后缀乡镇、街道、社区等名称(如“XX街道XX小吃店”)。
市辖区名称:必须冠所属设区的市名称(如“合肥市包河区”而非仅“包河区”)。
省级自主权: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制定本辖区名称使用细则。
2名称延续与转型
转型企业名称延续(第二十三条):
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,可依法沿用原字号和行业特征(如“XX餐饮店”转为“XX餐饮有限公司”)。
需符合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相关要求。
三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条件与流程(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三条)
1转型方式
①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并申请设立新的企业。
②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。
2转型条件(第十八条)
债权债务处理:妥善解决存续期间的债务、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。
税务结清:
结清应纳税款、滞纳金。
完成经营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清算申报。
年度报告:已报送上一年度年报(成立未满一年除外)。
信用记录:
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或已移出。
无未结事项:
未被立案调查、采取强制措施。
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。
未被司法机关冻结财产或限制登记。
住所限制:转型后企业住所必须在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辖区内。
3申请材料
转型为企业(第二十条):
申请书、清税证明、符合转型条件的承诺书、拟转型企业的设立材料(如公司章程)。
4便利化措施
一网通办(第二十一条):登记机关提供线上办理、咨询指导服务。
权益延续(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):
原成立日期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延续至新企业。
原行政许可符合条件可变更或延续(如经营场所、范围未变且许可有效)。
登记档案并入新企业保留,并通过公示系统公示变更信息。
四、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
1必备材料清单:
申请书:变更登记申请表。
清税证明:由税务部门出具。
承诺书:需由变更前后的经营者共同签署;承诺内容需符合第十八条第一款条件(如债务承接、无未结行政处罚等)。
变更后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:有效身份证明文件。
2附加规则:
1.可与其他登记事项变更(如经营范围、经营场所)合并办理,同步提交材料。
2.家庭成员内部变更经营者
简化材料清单(仅限已备案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)
申请书:变更登记申请表。
变更后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免提交:清税证明、承诺书、原经营者签字材料。
适用前提:新经营者必须是已备案的家庭成员(依据第八条备案要求)。
五、个体工商户注销2条途径
1普通注销登记(第三十条)
需提交材料:
申请书:注销登记申请表。
清税证明: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。
无违规承诺书:承诺不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(如未结清债务、涉诉或行政处罚未完结等)。
2简易注销登记(第三十一条)
流程简化特点:
免交清税证明:无需自行提交税务证明。
部门协同核查:登记机关将注销申请推送至税务等相关部门;若10日内无异议,直接办理注销。
所需材料:
《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》(经营者签署)。
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。
委托他人办理时,需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。
3两个注销的优缺点:
一般注销(即时):网上提交注销后,需先在税务部门开具求税证明,但可以当场立即注销。
简易注销(省事):网上提交简易注销后,不用开清税证明,但是需等10日税务部门反馈后才可以注销。
关 键 区 别
项目 普通注销登记 简易注销登记
清税证明 必须提交 免提交,由登记机关协同核查
承诺书 需提交无违规承诺书 无需单独提交(通过流程替代)
办理时效 依材料审查时间 10日异议期后直接办理
4禁止注销的3种法定情形:
1、正在被立案调查
行政机关已启动调查程序但尚未作出最终结论的情形(如市场监管、税务等部门的调查)。
2、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
包括查封经营场所、扣押财物、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尚未解除的。
3、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
罚款未全额缴纳,或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其他义务(如整改、没收违法所得等)未履行完成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44条、51条,逾期未缴纳罚款将产生每日3%的滞纳金,行政机关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六、实务要点总结
1场所登记灵活性:
网络经营场所需严格限定“纯线上”场景,且不得使用虚拟主机地址。
混合经营必须实体场所+网络场所双登记。
2名称合规关键:
“(个体工商户)”字样不可省略,避免与企业名称混淆。
市辖区名称需完整冠名(如“合肥市包河区”)。
3转型核心门槛:
税务清零和债务处理是前置条件,需提前准备清税证明及承诺书。
转型后企业不得跨区迁移住所,需提前规划。
4政策支持:
登记机关需通过分型分类帮扶(第二十六条)、协同金融/知识产权部门支持转型。
注: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地方细则(如省级名称规则等),并关注2025年7月15日施行后的配套政策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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